销售热线:13969751997
经营范围:投资煤炭、焦化★■★★◆、电力(发电◆◆■★★、配电)、燃气、新能源◆◆■★★■、热力的生产◆■★■★、运输和销售★★■■;煤焦科技开发、技术转让;发电、输变电工程的技术咨询;电力调度◆■◆、生产管理及电力营销服务;提供煤焦、电力等管理、技术及信息咨询服务;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电力设备及相关产品的采购★■、开发◆◆■★■、生产和销售;房地产开发和自有房屋租赁★■★;金融★■■★◆、证券业◆■;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上述第1、3至13项议案已经公司十一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免于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5月13日 上午 11■■■★■:00-12: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注册地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南中环街426号山西国际金融中心4号楼12层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要求,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严格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上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注册地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学府产业园南中环街426号山西国际金融中心2号楼11层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3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和2023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5日发布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相关事宜,公司计划于2024年5月13日11:00-12:00举行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晋能控股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燃料分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晋能控股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分公司★★■◆。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关联法人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企业应当按照上述规定进行调整◆★■■★,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并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执行的会计政策变更,无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晋能电力集团售电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的孙公司。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关联法人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包括购买燃料、销售商品、接受劳务■★、租赁等业务。上述关联交易除销售商品类关联交易按政府部门定价及市场化交易确定价格外★■■◆■★,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交易价格。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在前期同类关联交易中◆★◆■,关联方按约定履行相关承诺,未出现违约情形■★★★★,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 ★★◆■■。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6日(星期一)至5月10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监事会十次会议于2024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厅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且确认送达。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建锋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凭总公司授权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晋能快成物流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晋能控股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关联法人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一次会议决议◆★★◆◆◆。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晋能控股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关联法人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上海证券报社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本网站提供之资料或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十一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关于修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关于修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改〈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改〈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改〈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内部控制管理规定(试行)〉的议案》■★★◆、《关于制定〈全面风险管理规定(试行)〉的议案》,上述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联系电话 转新媒体部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陆家嘴金融城东园路18号 邮编:200120 E-MAIL■◆★■◆: 投诉■◆■、举报电话
公司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定价,保证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具体内容详见《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2024-00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山西国际电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电力设施:区域输配电网的建设■◆◆★、运营和检修,供热、供冷■■◆★、供水及配套管网的建设和运行管理★◆◆;电力供应:售电业务等。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资产管理;矿产资源开采◆★■◆★★:煤炭开采;煤炭加工;煤炭的运输和销售等◆★。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日常经营中必须发生的行为◆◆★,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上述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4年第一季度,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发电量146★◆,830万千瓦时■◆◆,同比增加6.80%■◆★;上网电量132,969万千瓦时◆◆◆■★,同比增加7■◆■.10%;市场化交易电量占上网电量100%★◆■■,同上年持平。上网电价均价(含税)356★◆■.50元/千千瓦时,同比增加1■★.42%。
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间接控股股东■★■,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关联法人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报》★■◆◆。
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6日(星期一) 至5月10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开、公平、合理,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价格公允,未损害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权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营范围: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除外)◆★★★■■;汽车信息咨询;增值电信业务;计算机软硬件及物流科技的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铝矾土、煤炭、焦炭、生铁★■◆、钢材■■、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化品)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2★■■、4、5■◆◆、6、10项议案已经公司十一届监事会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监事会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3.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本议案已经公司十一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和2022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公司对租赁业务确认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按照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2024-007)。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要求★★,对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严格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40,531■■◆■◆,048.09元。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46,502,52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6,370,454■◆★.14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36%。
监事会认为本议案充分考虑了维护股东权利以及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未来发展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根据解释第16号的要求,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明确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 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